鲍勃·迪伦,首次让诺贝尔文学奖,变得悦耳动听。文学作品通过音符,润物有声,广为传颂。但如此幸运儿,百年来也就这么一个。更多的人,还是要靠操持文字,凭一纸风行。
凭一纸风行,论作品销量,就最近十年的文学诺奖得主而言,恐怕没人能比肩莫言。毕竟,中文读者的基数摆在那了。但,这是否就意味着,莫言的小说,已然被广大中国读者接受了呢?并不见得。
华人汉语作家首捧诺贝尔文学奖的,并非莫言,而是江西人高行健。不过作为中国籍作家获文学诺奖的第一人,莫言也的确让中国当代文学扬眉吐气了一把。但公允地说,中国当代文学因此牛气了一把,这跟中文读者其实也没太大关系。
一些文学业内人士,标榜喜欢莫言的小说,很大程度上是就一种专业的“文学史趣味”而言的,而并不表示自己就真心喜欢看。坦率说,莫言重口味的小说,并不适合中国人惯有的欣赏口味——莫言的书大卖,顶多说明国人借诺奖东风,凑热闹、赶时髦的逼格有所提高而已。
可人家毕竟得诺奖了,那么,莫言的小说究竟好不好呢?好的话,好在什么地方?好的话,为什么大多数普通读者,在他获诺奖之前,并未听说过这样一个作家?但不好的话,人家凭什么又能获诺贝尔文学奖?
莫言的葫芦里,卖的究竟是什么药?
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,我必须对预设的立论前提,做一个必要的澄清,即我称莫言的小说,绝大多数不适合中国人惯有的欣赏口味,是基于一种什么样的判断?“中国人惯有的欣赏口味”,其具体所指又是什么?
我们的文学欣赏趣味,很大程度上是由我们的文学教育决定的,再准确点说,是由我们从小的“语文”学习来塑造的。简单回顾下共和国近七十年来的语文课本和语文教学,大致就会明白是怎么回事了。
从小学到高中,一直到大学,我们的语文课本,基本上是围绕“现实主义”来做文章的。选入“语文”课本的,要么是通俗易懂的红色经典(对80后来说,王二小、刘胡兰、董存瑞、邱少云等都是耳熟能详的名字),要么是理解起来没有多大阅读障碍的中外现实主义名篇(契诃夫《凡卡》、都德《最后一课》、莫泊桑《我的叔叔于勒》)。
就现代作家来说,鲁迅、老舍、朱自清、冰心、曹禺等被选入中小学语文课本的作品,《背影》、《骆驼祥子》、《再寄小读者》等基本上都是平铺直叙,抑或娓娓道来的“叙事风格”。只要认得字,意思基本都能懂。
即便是古诗词,也不例外,杜甫、白居易、孟浩然等“现实主义”大师,“春眠不觉晓,花落知多少”之类的名篇,占据了中小学语文课本古诗词中很大的篇幅比重——就算是浪漫主义的李白,也是在“举头望明月、低头思故乡”这样几近白话写实的风格类型中,进入我们文学记忆的。
从孩童时期到青少年阶段,数十年的“现实主义”语文教育,最后结出了什么样的果子呢?或者说,培养了我们一种什么样的文学趣味呢?一个最直接的指标,能很好地回答这个问题,那就是在完成学校教育之后(或课后阅读刊物),无论是作为工作之余的消遣,还是作为一种精神需求的生活喜好,我们会主动选择哪些书籍刊物?我们的阅读选择,最能反映我们一贯的审美趣味和精神偏向。
纵观近三十年来畅销不衰的大众读物,答案恐怕非《读者》、《青年文摘》、《知音》、《故事会》等莫属。所以,最近这些年,人们大反“鸡汤体”,其实也是这个原因——因为恰恰上述这些刊物,给我们熬制了差不多十几、二十年的“心灵鸡汤”。
而《读者》、《青年文摘》也好,《知音》、《故事会》也罢,这些刊物的流行,与其说是得益于它们的营销策略,不如说是分享了语文教育带来的果实。换句话说,正是语文教育,培养了我们的《读者》式的阅读口味。
重新回到莫言的话题。
莫言的小说,既不是那种喝多了想吐的“心灵鸡汤”,也不是人间四月天式的“小清新”,更不是天生一副性冷淡样的“作协体”(作家协会会员的语体),而是野路子、重口味的“恶作剧”,够粗,够野,够暴力!特别是他中后期的小说,尤其如此。
首先需要说明一点,所谓的“恶作剧”,并不带有道德贬斥意味,更不是一棍子打死的全盘否定。恰恰相反,恶作剧(恶作剧诗学),是对莫言独特美学风格的一种描述,毋宁说是莫言为世界文学提供的一座“具有中国特色”的别样矿藏。
事实上,在年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典礼上,诺奖评委会提名小组主席的一番话,也能佐证“恶作剧”一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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