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秋雨曾说,你要评论某类文章,你最好写写这类文章。我勉力地写过一些故事和小说,也读了莫言多个作品,而且是真的读,自认为能对莫言的作品评论一二,说说他的小说里的套话——声、光、色、味与肮脏。
莫言小说里的声音,是无处不在的。
人走路,就有脚花声;庄稼地里,有鸟鸣,没有鸟鸣,有虫鸣,没有虫鸣,有庄稼拔节声;晚上一家人睡觉,那就有呼噜声,有梦话,有吧唧嘴声,起床尿尿声,还有老鼠爬梁头声。
我们的世界上声音无处不在,所以小说里的声音是必须的,也是应该的。可小说是基于读者对声音的积累、记忆、回忆以及想象能力,才能让小说里模拟和描写声音有现实意义,否则小说里的声音就失去意义。比如说,某读者没有听过斑鸠叫,小说里写的斑鸠叫声对这个读者来说他就不理解了。再如一个没见过养蚕的读者,他怎么会知道养蚕人听到的蚕吃桑叶的声音呢。
莫言在小说里很爱写光线,天光、灯光、烛光、火光、水光、磷光还有萤火虫之光。但他还是着重写太阳光。色彩是光线制造出来的,所以莫言很愿意将光线和色彩放在一起写。比如太阳照在高粱玉米叶子上是金光、红光,甚至是紫光和绿光。莫言钟情于朝阳和落日,“一个东升的红太阳,几片游动的黑破云”;“西沉的太阳像个红西瓜瓤”。总之,莫言把旭日夕阳写绝了。我觉得莫言的太阳是来自他在农村庄稼地里的经验。
莫言特爱写男女口臭,写动物的口臭也是莫言拿手好戏。山东产大葱大蒜,山东人人爱吃大葱大蒜。《天堂蒜薹之歌》里写很多人都是满嘴蒜薹的臭味。其中,一位面容姣好的女警察,不但口出蒜薹臭,还口出说脏话。读者不用多想,这个警花脸虽美,但她确是很丑的。
世上万物都有气味,莫言小说里的气味也是缤纷多样,但无非就两大类,一类是嗅觉得到的气味,一类是味蕾得到的滋味。雨、雪、风有气味,天有气味,大地也有气味,高粱地玉米地小麦地都有自己的气味,猪狗牛羊兔的气味莫言都给与足够的照顾。对于喝人尿是啥滋味,莫言写的也很具体。但我敢肯定地说,莫言没有喝过人尿。
王安忆的说过,小说要有肮脏。
莫言的小说里充满了肮脏,这些肮脏有的是纯写肮脏的环境,人的肮脏外貌,也写人的肮脏心理、观念和语言的肮脏等等,不一而足。
比如写环境肮脏,满街垃圾,到处粪便;写肮脏语言“操你娘”、“日你祖宗”、“鳖日的”、“杂种”;写老人眼角流着绿黄的眼屎。林林总总,到处都是肮脏,莫言写的肮脏是肮脏无比的,读到他的小说里的肮脏有时想呕吐。
莫言写干净必有脏伴随,写美必有丑陪衬,写善必有恶紧随。一塘清水,鸭鹅悠悠,池边水泊却是一摊大便;一碗清净的凉开水,但碗边上却趴一只绿苍蝇。这是莫言的小说哲学,世上没有绝对,“好人也有坏心眼,坏人也有善良在”。
莫言爱写的另一类肮脏,就是他的小说里到处大方地描写人的性欲发动,野合的地点多半是在高粱地,黄麻地,桑树林,而这男女双方的身体也是脏了巴唧的。什么私生子,什么偷情,什么杂种,什么人丑陋,谁肮脏就写什么谁,对这些莫言轻车熟路。这到底是为什么呢?这是为了制造出让读者记住的人物吗?不得而知。
至于莫言为何爱写光棍、寡妇、残疾人、四类分子及其后代等类人物的肮脏,我觉得他有点像赵本山的小品那样,用残疾人与其他弱势群体的人为主人公,会多得眼球。
对广大读者来说,还是靠读莫言的小说来评论他的小说的,像我这样边学习莫言的小说,边写小说,边议论莫言的小说,实则有些累,也不需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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